这个爬阳台入室盗窃者将手机遗落在现场阳台窗户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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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民晚报讯 (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金玮菁)男子攀爬阳台入室盗窃,却不慎将手机遗落窗台,民警根据手机顺藤摸瓜将他抓获。日前,经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。日前,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
  2023年3月一晚,桂女士回到家中,发现卧室衣柜被打开,里面放置的几个包都被翻过,衣柜抽屉也被打开,其中两个红包和钱包中的现金都不见了。家中肯定是进了小偷。令桂女士感到意外的是,在阳台窗户上还多了一部黑色手机。

  桂女士报警后,民警根据现场遗落的手机进行调查,手机号实名登记信息为张某某,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,张某某出现在案发周围,进一步核查发现,张某某还有多次盗窃的前科。看来,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
  张某某到案后,承认了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。他交代,当天到案发附近寻找下手机会,看到二楼桂女士家没装防盗窗,便翻墙进入小区,通过攀爬楼下防盗结构,从阳台进入桂女士家,没想到进去时不慎将放在口袋中的手机落在现场,他偷了1000多元现金后就离开了。

 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张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多次判刑,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以盗窃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。

  检察官提醒,夏季来临,离家外出时,切记关好门窗,可通过安装防盗门锁、防盗护栏,增加安全防护措施,不给盗窃分子可乘之机。家中不宜存放大量现金,贵重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。如遇上门维修、检查、收费者,注意查明身份,不轻易让陌生人进入家门。一旦发现家中被盗,注意保护现场,及时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