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监管总局抽查网售电子锁产品 42批次不合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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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,2021年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、等12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。其中,抽查了12个省(市)148家企业生产的157批次电子锁产品,其中34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,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。检验的123批次产品中,发现42批次产品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34.1%,较上次抽查上升22.4个百分点。

  本次抽查重点对锁舌轴向静载荷、锁舌侧向静载荷、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、绝缘电阻、抗电强度、安全性要求、电源性能、信息保存及误识率、防破坏报警功能、环境适应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性要求、防破坏报警功能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不合格的主要原因:一是部分企业对电子锁的执行标准理解和认识不够,未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材料或产品在设计存在缺陷;二是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,有意放低塑料材料的阻燃考核要求;三是部分企业未对后续生产产品进行持续性的监控检验,使得产品不符合一致性要求。

 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广东省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企业,分别抽查检验了58批次、33批次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7.9%、42.4%。

 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要做好如下工作:

  (一)强化抽查结果处理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。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。依法查封、扣押不合格产品,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,全面清理、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。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,并明确整改要求,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。对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。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-CQS系统并报送总局。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,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。

  (二)督促落实主体责任。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,采取有力措施,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保障产品质量安全。

  (三)加强质量技术帮扶。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,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,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