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启动新冠疫苗“第三针”加强接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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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江日报讯(记者武叶)长江日报记者10月13日从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,我市各区目前已陆续启动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。18岁及以上人群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,可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咨询接种。

 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续发展,新冠病毒加速变异传播,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仍然较高。近期,多地发生由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,说明我国“外防输入,内防反弹”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。

  根据国内外研究结果来看,新冠疫苗在预防感染、减少发病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。不过,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一样,接种一段时间后,有保护效果减弱的情况存在。加强免疫接种后,则会使这种情况出现“强势反弹”,产生更高的抗体保护。

 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,优先保障以下重点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:

  1.海关、边检、机场口岸、集中隔离场所、防疫机构、定点医疗机构、发热门诊等疫情输入风险较高区域的全体工作人员。

  在确保重点人群“应接尽接”的基础上,逐步开展以下易感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:

  3.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、运输、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;商超、农(集)贸市场中负责进口冷链食品储存、转运、加工、销售、清洁和消毒的从业人员。

  4.党政机关、公安、武警、消防救援、基层社区、公用事业(水、电、暖、煤、气等)、公共交通、物流快递、环卫、殡葬、通信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。

  在确保重点人群“应接尽接”的基础上,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“愿接尽接”。

  需要注意的是,加强免疫接种只针对18岁及以上人群,已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。

  目前,可用于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公司、北京科兴公司、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。

  专家提醒,加强免疫针剂种类要与上次接种的保持一致。如果上次接种的是灭活疫苗,那么加强的疫苗最好是和第二剂次灭活疫苗同一个厂家生产的疫苗;如果找不到同一个厂家生产的疫苗来加强免疫,可以选择和第一剂次灭活疫苗一致的厂家疫苗。接种了腺病毒载体疫苗的,只能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来加强免疫。

  如果之前接种新冠疫苗曾出现过敏反应,不管是第一剂次还是第二剂次出现的,这次都作为禁忌对象,不能进行加强免疫接种。

  受种者要配合接种人员做好“三查七对一验证”工作。疫苗接种完成后,受种者需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,无不适方可离开。有少数人会出现轻微的一般反应,如接种部位触痛、发热、头痛、全身酸痛,一般不需要去医院就诊,注意休息,一般在1至2天会自行缓解。如果感觉症状较重,持续时间较长,则建议受种者及时去医院诊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