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居女孩出租房睡觉时被中介打开房门女孩吓坏:睡前刚换的密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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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东深圳。一名独居女孩在出租房中睡觉,突然大门处传来“叮”的一声,电子锁被人打开。女孩吓得急忙从床上起来穿好衣物查看,发现中介竟然带着陌生人来看房。明明前一天刚刚换的电子锁密码,突如其来的情况令她有些不知所措。

  女孩所租的是一个单身公寓,因为是独居,所以刚刚入住后,就将门上的电子锁密码进行了更改,本以为可以放心的入住,结果刚入住了一天,就在睡梦中出现这种情况。虽然对方发现房间有人居住后,说了抱歉,但这件事也给女孩心理造成了不小的阴影。

  女孩将这件事曝光在网上后,公寓管理员也进行了解释。她示,女孩入住的时间比较晚,是11点多来租的,信息没有及时同步,销控没有来得及销控。也就是说房子租出去了,但他们没有来得及告知中介,中介还以为这是一间空房。

  女孩入住的第二天,管理员又刚好生病了,一天都没有来上班,就导致这个事情被忘掉了,中介带着客户来看房,以为房间没有人,管理密码也没有取消,就直接开锁进入房间了。

  事发后,公寓方面已经对女孩进行赔礼道歉,同时也写了保证条,保证同样的事情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。

  有网友认为,既然是一场误会,公寓方面也第一时间解释道歉,女孩就没有必要将这件事发到网上再去追究了。

  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正确,在这件事中,公寓方面进行道歉和保证,这是应该的,但不见得道歉了就必须要接受,因为事情已经发生,女孩是被侵权的一方。

 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。除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公务需要之外,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私人住宅。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。这里所说的住宅,是指公民生活、居住的处所,包括公民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,供自己生活、居住的房屋。在没有征得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,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进入出租房里都是违法的。

 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: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
  女孩和公寓方面签订和租住协议,交了钱办完交接手续,那房间使用权就归租客所有,虽然这是公寓方面的工作疏忽导致,但租户没必要为了他们的错误去买单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