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监管总局:消费者应留意电子门锁国家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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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子门锁消费提示。电子门锁因其智能、便捷、安全等优点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,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
  1.购买电子门锁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厂址、执行标准等内容是否完整,产品合格证、说明书、保修单等是否齐全,购买时应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,拒绝购买“三无”产品。

  2.选购符合国家标准GB 21556-2008《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》的产品。

  4.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电子门锁。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,电子门锁应有相应报警信号提示。

  1.首次安装电子门锁后,应修改默认密码,避免使用连续数字或相同数字的密码,以防不法分子非法打开门锁。

  2.开启电子门锁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。比如,采用“密码+指纹”、“密码+刷卡”、“人脸+指纹”等双重验证方式。

  3.使用信息识别卡开锁功能的电子门锁,应妥善保管好信息识别卡;使用指纹开门功能的电子门锁时,应留意是否存在可疑痕迹或划痕,防止被非法读取和复制。

  4.定期检查电子门锁电量,及时充电或更换电池,检查锁芯孔和应急充电口是否堵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