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庆的哥自制窗帘遮阳爽 乘客如坐针毡心慌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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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标题:的哥自制窗帘遮阳爽乘客如坐针毡心慌慌 虽说随着入秋以来,气温将会慢慢的下降,但我市烈日阳光的“余威”不减,每天太阳当头照的情况仍然存在。为了遮挡阳光,出租车司机们也纷纷祭出各种“独门秘籍”。8

  虽说随着入秋以来,气温将会慢慢的下降,但我市烈日阳光的“余威”不减,每天太阳当头照的情况仍然存在。为了遮挡阳光,出租车司机们也纷纷祭出各种“独门秘籍”。8月16日,有部分市民向安庆晚报记者反映,市内仍有部分出租车采用毛巾,报纸等遮阳物挂在车窗上遮阳,这些自制“窗帘”也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。

  8月16日,市民吴女士从四方城打的到纺织南路菱湖公园西门,一下车吴女士就打电话给安庆晚报记者反映“刚刚我乘坐出租车发现,司机居然用毛巾遮住左边的车窗,这太危险了”。吴女士显然对此事还心有余悸,她告诉晚报记者,途中有几次因为毛巾遮住了左车窗导致司机左方视线受到了影响,从左边来的车辆基本看不到,有几次差点撞上了电瓶车,引得胆小的她一路惊叫连连。

  同时,另一名经常乘坐出租车的市民告诉记者,随着入夏以来这2个月,开始经常能坐上自带窗帘的“蒙面”出租车,但是每次坐上这样的出租车就觉得司机左转弯时都要一手掀“窗帘”一手操控方向盘,明显感到车况不稳。自己也感觉如坐针毡,大气都不敢出,生怕出意外。于是后来自己选择骑摩托车代步。但是经常遇到“蒙面”出租车左转时司机师傅根本看不到自己,有几次若不是自己自行减速刹车,差点就撞上去了。

  17日中午2时许,骄阳炙烤着宜城。记者走至龙山路与墨子巷交叉口时,发现有三辆出租车正停靠在路边等待生意,其中就有一辆出租车用紫色的毛巾遮住了驾驶室的左车窗。随后记者乘坐上了这辆自带“窗帘”的出租车。在行驶过程中记者发现,毛巾作为遮阳物确实能遮挡住部分阳光,但是随之而来的则是司机左边视线严重受到了阻挡。每当需要左转时,这辆车的司机会放慢车速,有时还需掀开“窗帘”,才能确认周边交通路况。

  下车后,记者在龙山路与集贤南路的四岔路口边停留了20分钟,通过观察记录到如下数据:大约有25辆出租车路过此红绿灯路口。其中就有6辆出租车挂有“遮阳设备”,并且方法花样百出:有的使用毛巾、有的用报纸,还有的似乎用的是类似于门帘纱窗裁剪下来的帐子进行遮阳;同时,有的是将左车窗全部遮住只露出后视镜,有的是漏出下半边,将上半边遮住。在路过红绿灯时,如果看到有交警执勤,有的出租车司机还会将自己的遮阳物临时取下,等通过道路之后再安上,总之为了遮阳各有各的办法。

  17日晚间,在一辆没有悬挂遮阳物的出租车内,司机告诉记者,同行在夏天采用各种遮阳措施也属“无奈之举”。“我们开白天班的司机在车内一坐就是6、7个小时,中午的太阳尤其让人受不了,有时候一不小心就直接中暑了。在车窗边挂个毛巾,又能遮挡阳光,还能顺手擦擦汗,十分方便。”随后记者询问司机这样是否会对车辆行驶安全造成隐患,司机笑了笑说“有些驾龄时间长,驾驶技术好的的哥的姐觉得没什么,出现什么紧急状况感觉自己也能驾驭的住。但是真说没有安全隐患那也是不可能的。”

  那么出租车司机到底能不能私自在驾驶室车窗放置遮阳设备呢?针对这一情况,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出租车管理中心和交警部门。

  “出租车司机私自使用毛巾等物品遮阳的做法肯定是不允许的。”出租车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,这种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随着气温下降会渐渐减少,需要司机师傅们提高自己的安全责任意识与自身素质。同时交警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这种行为会影响司机的视线,危害交通安全。夏季这种情况确实存在,交警通常也会上前进行劝说,大多数司机在经过告诫后会自觉取下遮阳物。并且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行为,否则将被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同时交警呼吁,司机师傅应该正视这些潜在的安全隐患,以免”一遮阳成千古恨”,酿成大祸。